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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 112 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活動由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於本(112)年 7 月 7 日(星期五)辦理「我家的小劇場-家人關係成長營」(溪北場),歡迎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青少年踴躍參加。
三、 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 9:00-16:00
(二)活動對象: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之青少年,共 15 組 (家長與孩子須一同參與)
(三)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二樓研習教室)
(四)活動費用:本活動課程為免費,當日中午備有免費餐盒...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112 年 6 月 15 日後甲中輔字第 11206440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簡述如下(完整資訊請以附件實施計畫為主):
(一)參加人員:本市國小對電機電子職群與餐旅職群有興趣之高年級學生,每職群每梯次 30 人,共 8 梯次合計 240 人次。
(二)辦理日期: 112 年 7 月 18 日至 7 月 21 日上、下午場次,共計 8 場次(後甲國中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詳如計畫。
(三)辦理地點:後甲國中職探中心(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號)。
(四)請於 11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中午前上網完成報名表單,請上後甲國中首頁新生專區( https://forms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各校四、五、六年級學生,計 60 名。
三、承辦學校: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小。
四、辦理時間: 112 年 7 月 1 日(星期六),詳細時間請參閱計畫。
五、活動地點:新進國小、木生昆蟲館(南投縣埔里鎮南村路 6 之 2 號)。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截止。
(二)報名方式: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家長同意書報名。
(三)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xuU1SXD9j1NhoKxi6
七、...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5 月 12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20084734 號函辦理。
二、心情溫度計為簡式健康量表的俗稱,可迅速瞭解個人心理照護需求,並提供相對應的建議;在網路行動版( APP )中,不僅可記憶過往測驗記錄,讓使用者瞭解自己的心情起伏,同時 APP 內連結其他電子書、影音資源及所在地心理衛生資源,方便查詢使用,請貴校鼓勵所屬師生多加運用,自我覺察心情狀況並利用相關資源,操作流程請參考附件。
三、貴校辦理活動若需心理健康宣導相關資源,請至雲端硬碟空間「https://reurl.cc/4QKkNX 」下載運用,目前提供宣導簡報,另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主題影片刻正製作中,完...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 112 年 7 月 5~7 (三~五),每日 6 小時,共計 18 小時。
三、辦理地點: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北棟 2 樓視聽教室)。
四、參與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有興趣之教師 30 人。
五、研習內容:課程表詳如附件。
六、報名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習護照, 3 天研習可分開報名參加, 7/5 研習代號 280378 、 7/6 研習代號 280379 、 7/7 研習代號 280380 。
七、注意事項:
(一)研習 3 天課程連貫,建議全程參與較為完...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本局 112 年 4 月 24 日於教育局公告編號 216948 進行徵件(諒達)。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12 班(含)以上學校學校務必送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 10 件、佳作 15 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延至 11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寄達...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創意圖卡徵選,以「流浪動物」為主題,將動物保護融入學校生命教育課程,培養學生認識教養動物應有的責任及與動物相處之道,進而激勵出愛惜生命之語錄,實踐友善校園之精神與內涵。
三、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 10 件、佳作 15 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1...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