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2 月 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148722A 號函辦理。
二、重申特殊教育法第 25 條第 1 項(略以):「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並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本市轄管各公、私立國民國小及幼兒園業務承辦務請基此規定辦理教育安置相關工作。
三、申請資格:
(一)障礙程度係重度(含)以上者。(障礙程度係輕中度者,務請就讀所屬學區國民中、小學。)
(二)身心障礙學生(含幼兒)係發展遲緩者,不得申請。
四、報名日期: 106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起至 106 年 3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觀看完整文章
1.本案原報名截止期間為 105 年 12 月 16 日,為擴大本計畫執行效益,爰延長報名期間至 10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惠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之新住民家庭依限於本計畫線上報名系統(https://goo.gl/T5PvMD 申報,並寄送計畫書及報名表至本署移民事務組(10066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2.相關資訊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http://ifi.immigration.gov.tw )「最新消息」專區,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署承辦人:洪偉玲科員,電話:(02)23889393 ,分機 2525 。
一、為協助新住民及其子女完成夢想,並將其築夢過程的成長
與感動紀錄與大家分享,展現他們對社會參與的熱情及對
家庭的用心付出與貢獻;同時增加大眾對新住民及其子女
的瞭解與認識,提升尊重多元文化素養知能,以生動活潑
的方式,讓民眾感受政府照顧輔導新住民之用心,特辦理
旨揭活動。二、旨揭活動報名日期為 105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二)至同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相關報名表、計畫書參考格式及活動簡章內
容詳如附件,惠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之新住民家庭
依限於本計畫線上報名系統(https://goo.gl/T5PvMD 申
報,並寄送計畫書及報名表至本署移民事務組(10066 臺北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