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兩年內擔任健康相關課程 1 學期以上未達 1 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 6 小時
2.擔任健康相關課程合計未達 2 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 12 小時
3.擔任健康相關課程 2 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 18 小時。
如尚未達成者務必於校內自辦研習或要求教師線上學習(如臺北 e 大:htt
ps://elearning.taipei.gov.tw 等),並請務必於本(103)年 11 月 11 日前完成應達時數,本局將另行查報追蹤學校完成率,並請學校提供佐證資料,務請以百分之百達成率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