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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7-08-23 | 點閱數: 472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民小學106年度普通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補助各縣市辦理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作業要點。

2.臺南市106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與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數名。。

四、工作內容:

1.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維護工作)

2.於僱用期間內,服務本校有提出服務需求之特殊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用餐禮儀、衣著穿脫、個人清潔衛生)的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3.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4.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五、任用期間:預計106830日至1061231日止

六、遴用相關規定:

1.本案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33元(不含勞、健保)計,每天服務約5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做調整。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處核定額度內勻支。

3.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七、報名資格:

1.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6條規定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到106828(星期一)下午4點前截止。

九、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正路319號。電話:06-6982041218

十、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請備妥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最高學歷等證明正本(審查後歸還)及影印本各一份送審。

十一、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選委員審核,依成績高低排序。

十二、錄取公佈:106829日星期二下午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報到時間。

十三、注意事項:

1.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 

  「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3.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4..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四、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