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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政豪 - 教務處 | 2024-12-16 | 點閱數: 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32603975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 113 年 7 月 30 日以臺教師(四)字第 1132602253A 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 1),並於 113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5 日辦理北、中、南 3 場次計畫推動說明會在案,先予敘明。

三、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 1 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第 2 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有關第 2 類計畫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 2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台網址: https://TeacherNet.moe.edu.tw ,系統操作說明會將另案函知)。

(二)檢附資料:

1、第 2 類計畫

(1)依本要點第 3 點第 2 款第 1 目之(4):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免備文)。

(2)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 3 年內完成(即 2022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2、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4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三)有關本計畫相關宣傳海報電子檔如附件 3 ,請各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協助轉知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另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協助轉知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之教師報名參與。

(四)本計畫推動說明會之簡報、 QA 擬答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網站」中「資料下載區」(路徑:教育部/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逕行下載參考。

四、綜上,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 分機 62139 、 62243)或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