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收退費辦法
調整開學日為 114.02.05
補助項目:
雜費、代辦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
第一胎由政府「部分補助」
第二胎以上、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學生「全額補助」
非補助項目:
延長照顧服務費、保險費
退費標準:
因無法就讀離園者。
連續請假達七日(含假日)以上,並「事先完成請假手續」者。
因法定傳染病強制停課日數達七日(含假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