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 學年度招生簡章
113年12月31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132114655號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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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順位 |
身分/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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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第一優先 |
1 |
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 |
2 |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含本市認定之原住民族)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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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優先 |
1 |
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之幼兒 |
2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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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有 3 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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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4學年度仍在園幼兒之兄弟姊妹(不包括 113 學年度畢業生之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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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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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有兄姊就讀該校(園)之幼兒 |
第一次入園登記 |
項目 |
時間 |
登記時間 |
114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至 3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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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地點 |
幼兒園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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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時間 |
114年 3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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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布 |
114年 3 月 6 日(星期四)抽籤完畢後公布於招生資訊網、六甲國小校網首頁及六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臉書粉絲專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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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 |
114年 3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11 時至下午 4 時及 114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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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地點 |
六甲附幼月亮班 |
第二次入園登記 |
項目 |
時間 |
登記時間 |
114年 3 月 11 日(星期二)至 3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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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地點 |
幼兒園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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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時間 |
114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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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布 |
114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抽籤完畢後公布於招生資訊網、六甲國小校網首頁及六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臉書粉絲專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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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 |
114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至下午 4 時及 114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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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地點 |
六甲附幼月亮班 |
班別 |
招收人數 |
安置人數 原則 |
每班實際招收人數(不含身障幼兒折抵數)不得低於下表人數【適用公立幼兒園】 |
2歲專班 |
8人 |
1名 |
4人 |
16人 |
2名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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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班 |
12人 |
1名 |
6人 |
24人 |
2名 |
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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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若每班實際招收人數未達上表最低人數,以 1 名身障幼兒折抵 2 名為原則。 |
每班每招收 1 名特殊幼兒,由鑑輔會減收 2 名招收名額為原則;若減收名額需調整得於 114 年 2 月 21 日前透過各校(園)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後於 114 年 2 月 21 日前將幼兒園減收人數回報至鑑定中心,另將會議紀錄及各項證明文件留存園內備查。
附表
臺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對象資格、錄取順序及應繳驗證件一覽表
對象 |
應繳驗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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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入園 |
設籍本市之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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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籍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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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本市之外國籍幼兒 |
居留證、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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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設籍本市之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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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園 |
(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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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 (含暫緩入學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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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收入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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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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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含本市認定之原住民族) |
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戶口名簿上註記種族名稱/戶籍謄本註記「熟」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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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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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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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優先 |
1 |
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之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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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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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有 3 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
戶籍謄本/戶口名簿(以監護人認定,若為 寄養家庭子女則檢附寄養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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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當學年度仍在園幼兒之兄弟姊妹(不包括前學年度畢業生之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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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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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有兄姊就讀該校(園)之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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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上述證明文件正本驗後退還,影本繳交園所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