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裁併校區認養作業原則暨本校 114.02.26 主管會議辦理。
二 認養標的名稱:六甲區六甲國小湖東校區。
三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檢具資料郵寄至六甲國小總務處收(734002臺南市六甲區中正路319號)認養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公文。
2.認養裁併校區申請表(一式5份):如附表1。
3.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法人登記證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一式5份)。
4.校區認養計畫書(一式5份):如附表2。如有捐設事項,需另附設施設計書(圖)、平面配置圖。
四 相關文件可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學校公告專區,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小,https://www.dhes.tn.edu.tw/index.phphttps://www.ljes.tn.edu.tw/下載。
伍 相關詢問,請洽六甲國小總務岩主任,電話06-69820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