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電子郵件帳號管理作業規定:
說明: 一、為有效管理本局暨所屬機關之電子郵件帳號使用安全與正常運作,特定旨揭作業規定。 二、請貴機關單位轉知所屬同仁知悉,並依據旨揭作業規定內容配合辦理。另,有關第四條之退休員工帳號使用權利,亦請貴機關單位予以轉知退休員工知悉。 三、檢附旨揭作業規定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