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各位導師自行下載填寫,於 9/9 中午前將紙本繳交至出納組長處
2.8/11 發下之貴班學童繳款調查表,請於 8/29 連同申請補助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至出納組長處,申請補助者請於備註欄或空白處註明其身分別(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或其子女,原住民身分學童,導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