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2-24 | 點閱數: 244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4 年 2 月 13 日府教國字第 1040034469 號函
辦理。
二、如有設籍苗栗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國中者,請
填寫旨揭表格,於本( 104 )年 4 月 1 日前逕送各該學區所
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苗栗縣各校學區劃分表請逕至該縣教育處網站(網址 http
://http://www.mlc.edu.tw )/教育處/學區查詢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