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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莊凌泉 - 資訊組 | 2015-04-14 | 點閱數: 467

 公告本校無線網路使用規範(草案)

定於 104.04.16 教師晨會(臨時校務會議)提請討論議決

請全校同仁撥冗瀏覽~~

臺南市六甲國民小學校園無線網路使用規範(草案)

2015.04.16臨時校務會議討論議決

一、目的:

無線網路主要目的在於支援教師與學生進行學習教學活動,方便師生學習無線網路與透過無線網路學習與研究,為有效使用管理無線網路,故訂定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二、帳號申請:

()全校教職員工生須自行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申請,申請通過之帳號與密碼即為無線網路的帳號與密碼。

()無線網路使用對象以本校教職員工生為主,不提供其他服務。

()校外人士蒞校演講或授課,需臨時使用無線網路,請直接與資訊業務人員接洽。

三、無線網路使用規則

()時間限制:

1.TN-LJES:全年無休。

2.TaNetRoming:依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規定。

()連線服務限制:

1.開放的服務:HTTPFTPSMTPPOP3等相關服務。

2.其餘服務全部封鎖。

四、無線網路使用管理

()學生於課堂上使用相關資訊設備連上無線網路,須事先經任課老師同意始得使用,若未經任課老師同意而使用,任課老師有權暫時保管該資訊設備。

()課堂使用資訊設備連上無線網路,請執行與課程有關之相關作業,若從事與課程無關之作業,任課老師有權暫時保管該資訊設備,事後並由任課老師或導師簽請暫時停用該生帳號三至十天並予以當事人相關校規處分。

()課堂之外使用無線網路,請確實遵守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之相關規定。

五、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資訊業務人員得依情節輕重,停止該員無線網路使用之權益五至三十天,如情節重大另行召開相關會議論處:

()盜用教職員、他人或系統管理者帳號、密碼。

()無故洩漏個人使用之帳號、密碼。

()大量發送廣告信件。

()利用網路進行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在網路上散布或蒐集猥褻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電磁紀錄。

()散布電腦病毒或意圖癱瘓網路。

()其他不法或重大不當之行為。

六、請使用者善盡合理使用無線網路之責任,若使用者故意癱瘓網路傳輸或故意破壞網路設備,有損及本校網路設備,則賠償維修費用,並依校規論處。

七、本規範每學年檢討一次,依據教學需求與全校教職員工生使用之利弊得失,修正該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