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業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事宜,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2 日輔教學二字第 1040058269 號函辦理(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