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 2 月 27 日北教大語字第 105085001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國語文教學演示競賽簡章」一份,亦歡迎至「國民小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平臺」下載,並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文件。(網址: http ://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