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由於修正後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 金將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每個月發給 1 次;其發放日期除第 1 次月退休金或月撫慰金依審定之領受起始日發給外,其後應定期於每月 1 日發給。爰請將上述修正後規定,以上轉知各領受人知悉,請妥善調整經濟生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