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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7-07-04 | 點閱數: 380

 說明: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
二、有關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依據上開準則規定第 9
條第 1 項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
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爰此,學校
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俾利學生瞭解自我表現
在所有學生中的相對位置;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班級
及學校排名,亦不可發放呈現有學生個別班級及全校排名
之成績單。
三、請各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辦理,確保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