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六甲國民小學106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特教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第二次招考)
(106.08.09)
壹、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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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類別 |
聘期 |
名額 |
預定授課內容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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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班鐘點 代課教師 |
106年08月30日 起至107年06月30日止 |
正取1名 (備取1名) |
自然與 生活科技 |
1.授課節數約20節。(依教育局核定節數後,由本校排定再行通知。) 2.每節260元,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依規定按月繳納。 |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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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08月08日(二)下午14時至08月14日(一)上午9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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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08月15日(二)下午02時至08月16日(三)下午4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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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08月18日(五)下午02時至08月21日(一)上午9時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公告。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莊凌泉主任或陳姿蓉組長。電話:06-6982041#201或21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支援教師證。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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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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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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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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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08月14日(一)上午10時30分起 (請於上午10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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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08月17日(四)上午9時30分起 (請於上午09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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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08月21日(一)上午10時30分起 (請於上午10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述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特教班鐘點代課教師:
採書面審查方式及口試,應徵人員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進行口試(100%)後,將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響鈴一次,10分鐘響鈴二次隨即結束),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倘報名人數過多,現場另行調整口試時間。
二、錄取名單經教評會確認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仍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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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08月14日(一)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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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08月17日(四)下午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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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08月21日(一)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錄取人員請於規定時間內至教務處報到。
(一)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08月15日中午11時前報到。
(二)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08月18日中午11時前報到。
(三)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08月22日中午11時前報到。
*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933625271莊凌泉主任(教務處)或0920882576黃盈達主任(輔導室)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