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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莊凌泉 - 教務處 | 2017-08-14 | 點閱數: 405

 臺南市六甲國民小學106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特教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第二次招考)

(106.08.09)

壹、依據:

、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教師等有關規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甄選類別

聘期

名額

預定授課內容

備註

普通班鐘點

代課教師

1060830

起至1070630日止

正取1

(備取1)

自然與

生活科技

1.授課節數約20節。(依教育局核定節數後,由本校排定再行通知。)

2.每節260元,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依規定按月繳納。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0808()下午14時至0814()上午9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0815()下午02時至0816()下午4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0818()下午02時至0821()上午9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公告。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莊凌泉主任或陳姿蓉組長。電話:06-6982041#20121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支援教師證。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0814()上午1030分起

(請於上午10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0817()上午930分起

(請於上午09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0821()上午1030分起

(請於上午10時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述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特教班鐘點代課教師:

採書面審查方式及口試,應徵人員經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進行口試(100%)後,將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

        ()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響鈴一次,10分鐘響鈴二次隨即結束),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倘報名人數過多,現場另行調整口試時間。

二、錄取名單經教評會確認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仍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0814()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0817()下午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0821()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錄取人員請於規定時間內至教務處報到。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0815日中午11時前報到。

        ()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0818日中午11時前報到。

        ()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0822日中午11時前報到。

      *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lj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933625271莊凌泉主任(教務處)0920882576黃盈達主任(輔導室)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