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有關「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6年10月31日院授發資字第106150282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前於104年6月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700 號函頒「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實施期程自104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為期擴大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並納入ISO/IEC26300國際標準,爰訂定旨揭「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以賡續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隨文檢附「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