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4 月 2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200622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分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僅需以電子郵件繳交參賽方案摘要及報名表,初審通過進入複審之團隊,將於繳交報名費用後,由主辦單位邀請至活動大會進行方案發表。
三、本案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可於下列網址下載http://principal.tmue.edu.tw/front/bin/home.phtml),或逕洽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李園君小姐,聯絡電話: 02-23113040 轉 8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