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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如 - 總務處 | 2019-08-01 | 點閱數: 455

24歲育兒津貼:本市自10881日起,家中有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1日前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每月2,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