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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奏蒼 - 教務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431

「金好稅.逗陣來」租稅教育大進擊/「玩稅金片微電影」徵件活動簡章

壹、活動目標

藉由租稅微電影攝影比賽,親子或同儕互動拍攝短片,鼓勵發揮創意將稅務基本常識、雲端發票的優點、統一發票兌獎 APP 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內容製作有趣的宣傳短片,透過影片傳達給大眾,推廣租稅教育。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二、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參、參加對象

一、國中小組:
108 年 9
月起為本市國中一年級~三年級的學生;國小一年級~六年級的學生。

二、高中職組:
108 年 9 月起為本市高中職一年級~三年級的學生。

肆、活動時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0月 18日截止。
二、得奬公告:預計 108 年 11 月。

伍、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表:
報名表請於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完成,親送或郵寄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活動網站一:http://www.tntb.gov.tw(「玩稅金片微電影」活動區。)
※活動網站二:http://activity.tn.edu.tw/tax2019(請選擇「玩稅金片微電影」)

二、繳交時間:
於 108
年 10
月 18 日下午五點前截止,親送或郵寄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地址: 70002 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 96 號,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綜合企劃科-張藝儒小姐收,信封請註明參加「玩稅金片微電影」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三、應檢附文件:
1 、報名表正本(附件一報名表
)。
2 、影片光碟(請檢查內容可讀性,並於光碟面標註作品名稱)。
3 、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二作品授權同意書)。
※若不清楚報名流程,請先電話洽詢後再報名。
※每組最多 9 人,可跨校不可跨組。
※交件後不得再修改。

陸、徵件主題

以下為本活動指定之四個主題,國中小組請擇其中一項主題創作;高中職組,由主題二、三、四擇一主題創作:
一、 地方稅開徵及優惠稅率等稅務資訊(如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9/22 前申請)。
二、 雲端發票的優點(如自動兌獎、歸戶及結合行動支付等)。

三、 統一發票領獎新措施。
四、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柒、活動方式

一、利用相機或手機錄製微電影,將租稅常識融入影片,讓民眾輕鬆閱讀瞭解租稅,柔性灌輸正確租稅觀念,展現出對租稅的概念(國中小組建議親子共同合作完成)。

二、作品規格:

1、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 MP4 、 AVI、 MOV,拍攝手法、工具不拘,但內容須清晰可辨識(建議影片規格至少 720×480 像素以上)。
2.影片時間長度以 2~3 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此限度者斟酌扣分。影片檔案容量不限。 
3 、影片以國語為主,如有對話、口白者應附加繁體中文或英文字幕。
4 、影片片頭需標示活動名稱「玩稅金片微電影比賽」及「作品主題名稱」,片尾需加上「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廣告」。
5 、影片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影片素材需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音樂、影片或圖文。
6 、評選內容經審核正確後,將由本局放置於本局官網 Youtube 影音小站。

※ 參加任何活動皆應先獲得家長同意與協助,勿單獨行動,遠離危險場所並注意安全。

捌、評選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長老師學者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主題契合 40%
、創意 30%
、劇情內容 30%。
三、參賽即同意並尊重評選結果。

玖、活動獎項

一、國中小組:

第一名 1 名:奬金 8,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奬金 6,000 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奬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佳 作 10 名:奬金 1,000 元,獎狀乙紙。

二、高中職組:

第一名 1 名:奬金 10,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奬金 8,000 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奬金 6,000 元,獎狀乙紙。 
佳 作 10 名:奬金 2,000 元,獎狀乙紙。

三、早鳥獎不分組:

前 5 名報名者(由主辦單位遴選),每名可獲價值 500元物品券 1份(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四、親送報名表時,現場參與申請手機條碼或下載財政部雲端發票 APP 或捐雲端發票作公益者,致贈精美宣導品乙份。

※ 各獎項名額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壹拾、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正確填寫資料並提供英文姓名,以利作品獲獎時獎項頒發之依據。 
二、個人或組隊參賽件數不限,但均以得獎 1 件作品為限。 
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存作品備份。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若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或有偽冒、抄襲、拷貝,或曾展出、參加任何比賽得獎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名次不遞補),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作品送件相關運送與費用由參賽者負責,紙本報名資料需自行包裝完整,如有遺漏、毀損,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未於時間內寄至指定地點,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六、參賽即同意授權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無償公開合理使用其作品。 
七、參賽者授權承辦單位公開公布中獎者姓名,得獎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八、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1、本次活動所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08 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玩稅金片微電影比賽使用。 
2
、本局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
包含紙本、電腦系統資料庫及電子檔案等),僅作為辦理本次比賽評審、執行業務所需。 
3 、參賽者了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遵守,不同意者無法參加本活動。

九、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 
十、凡參加活動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