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11 日府新傳字第 1081057403 號
主旨:為配合本市登革熱防治計畫之宣導,請安排所屬電子螢幕( LED 、電腦螢幕)宣傳。
宣導內容:容器不積水,病媒不滋生,預防登革熱,大家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