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85599 號函辦理。
二、供應餐食應落實以下措施:
(一)應督導午餐製作、供應符合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
(二)校園餐廳落實「用餐實聯制」,並協助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
三、餘相關午餐供應之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各校依規範實行,並請落實廚房工作人員健康自主管理及指導學生因應防疫,相關打菜用餐之禮儀。
四、提供「臺南市因應新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期間學校午餐供應篇」影片
(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5j-o6rS04M&feature=youtu.be)供參,請各校務必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