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1 年 9 月 29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1244827 號函(諒達)辦理。
二、參與對象說明:
(一)請已完成「第一階段課室英語種子講師基礎培訓」之教師,依據所報名「第二階段回流課程」之時間參與線上研習。
(二)未參加「第一階段課室英語種子講師基礎培訓」之教師,請勿報名。
三、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