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計畫訂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公告,收件時間為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遴審結果將於 113 年 4 月底公告於本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二、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 12 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通費新臺幣 30 萬元。
三、報名請逕至本館「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 ),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