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29487A 號 函」辦理。
二、惠請將學生版操作手冊公告於貴校網站首頁,並多加宣導 變更就學區日程及辦法(如學生版操作手冊)。
三、若學生有變更就學區需求者,須至旨揭系統平臺申請並完成送件。
四、如欲變更就學區之學生,未經學校集體報名 112 年國中教育 會考,則請學生逕行將申請表件送至欲變更之就學區免試 入學委員會,學校無須發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