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67
:::
課發組公告 賴淑菁 - 教務處 | 2018-01-04 | 點閱數: 234

培訓 4 梯次課程表如附件

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二)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三)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含畢業生)。
(四)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

相關網站導覽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