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暨插班生鑑定結果與報到注意事項
一、鑑定標準:個別智力評量達百分等級97(含)以上(量表分數達90分(含)以上)。
二、通過學生請於109年5月25日(一)至27日(三)下午4時前持「安置志願書」、「鑑定結果通知書」、「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向麻豆國小輔導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三、外校生須另持「轉學證明書」於109年7月14日(星期二)前完成轉學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四、各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報到後尚有缺額,得由該校符合鑑定標準者依成績高低順序於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前依序遞補。
報到相關表件會今日寄出〈包含複試報名費收據、安置志願書、鑑定結果通知書、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家長請填寫好向麻豆國小輔導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