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優異資源班暨插班生鑑定結果與報到注意事項
一、鑑定標準:個別智力評量達百分等級97(含)以上(量表分數達89分(含)以上)。
二、通過學生請於110年5月10日(一)至12日(三)下午4時前持「安置同意書」、「鑑定結果通知書」、「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向麻豆國小輔導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三、外校生須另持「轉學證明書」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學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四、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於正取學生報到後尚有缺額,備取學生於110年5月24日(星期一)至5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向尚有餘額學校登記,每生以登記一校為限,登記不得再更動,再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
報到相關表件會今日寄出〈包含複試報名費收據、安置志願書、鑑定結果通知書、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家長請填寫好向麻豆國小輔導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