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
為方便學生調性處理市長獎申請,收件期程除原訂5/24(一)~28(五)外,展延至5/31(一)早上9點。
- 原訂5/24(一)~28(五) : 請交至及人堂保全處。
- 5/31(一) 早上9點前 : 請交至教務處。
繳交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申請2項以上者,請分開填寫申請表,依申請項目分開整理成疊夾好,檢查志願序是否填妥。
- 全國性比賽需有六個縣市以上參加,請檢附證明文件並以螢光筆標示清楚,未檢附者視為市級比賽。
- 佐證資料請附影本(正本初審後歸還),依比賽項次先後順序編號,依得分高低排列,用長尾夾夾於申請表後。
- 為防被風吹失,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正、影本依序排列,放入紙袋後繳交。 1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