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0年 6月 3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75054 號函及本局 110 年 7 月 1 日 179695 號公告(諒達)辦理。
二、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 110年 7月 12 日(星期一)止。
三、 針對少數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學生者,教育部建議各校可請代理教師針對有到校需求之學生提供基本照顧。
四、 綜上,請各校仍請回報學生到校情形至 7月 12日,並務必依限辦理下列事項:
(一) 時間:每日上午 10時前
(二) 各校逕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因應新冠肺炎學生到校情形調查表」
(三)本校一併填報分校資料。
五、 爾後每日將不再公告,請務必配合準時並確實填報各項數據,後續將視疫情情形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