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辦理 110 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請有興趣老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9月15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01126232A號諒達。
二、 為符合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並確保本市所屬學校均取得有效認證以利推動環境教育。
三、 並請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
(一) 研習時間及地點:110年10月27至29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新南國小2樓視聽教室(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6號)及台江漁樂園(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80巷180號)。
(二) 報名方式:名額50人,請於110年9月24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課程代碼:3188938)。
四、 注意事項:
(一)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本局核發24小時研習時數認定,另請自行備妥相關文件(至綠色學校伙伴網站/環教認證專區下載),送教育部申請及取得還教認證證書。
(二) 因環教認證為5年有效期限,請轉知學校相關人員,於認證失效前參加認證展延研習30小時,以展延其效期。本局本(110)年度辦理認證展延研習資訊請參閱公告編號:184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