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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公告 郭清杉 - 輔導室 | 2022-02-15 | 點閱數: 281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制定:中華民國94625

第一次修訂中華民國104325

第二次修訂中華民國105513

第三次修訂中華民國106517

一、宗    :為鼓勵清寒家庭之品學兼優、努力向學的孩子,能

順利完成學業,以澆灌小樹苗的未來。  

二、申請對象:

國中、國小:

臺南市新營﹑後壁﹑柳營﹑白河﹑東山﹑鹽水、下營、楠西、南化、左鎮、玉井、七股、北門、將軍、龍崎、山上、大內、西港、安定、新化、關廟、學甲、麻豆、官田、六甲共25區及嘉義縣義竹鄉等公立國民中學、小學之家境清寒學生,由學校統一推薦

 

     :

      臺南市新營區、後壁區、白河區公立高、中職學校之家境清寒學生,由學校統一推薦。

 

三、每學期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1. 各校學生達500人以上者,申請名額20人。
  2. 各校學生達250-499人者,申請名額15人。
  3. 各校學生未達249人者,申請名額12人。

四、獎助金額為國小每人@1,500,國中每人@2,000,高中每人@3,000元。

五、申請方式:請各班級任老師就班上學生遴選清寒家庭之品學兼優、努力向學的學生,填妥「老師推薦表」(如附件),於期限內送到輔導組評審(若申請名額超過20人,則依上學期學業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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