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件應繳資料:
1.徵文:將作品原稿、報名表及同意授權切結書(附件 1 )依序裝訂,作品內不得書寫校名、姓名,入選作品,另行通知寄送電子檔。
2.徵圖:直接將報名表、同意授權切結書(附件 2 )黏貼於作品背面,作品內容不得書寫校名、姓名。
3.參賽作品清冊(附件 3):統計徵文與徵圖參賽總件數,逐級核章後,連同上述1.徵文與 2.徵圖之規定表件打包郵寄。
4.若因資料不完整,致參賽作品權益受損,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
(二)報名填報,收件方式、日期:
1.收件方式:由學校統一收齊寄(送)至本局指定地點。
2.收件日期:校內收件至 3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