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臺南市麻豆區麻豆國小 113 學年度鐘點教師
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資格條件:
1.各師範院校或大學以上畢業。
2.有代課經驗者優。
1.閩南語支援教師鐘點教師 2 名。(支援教師證、中高級認證)
2.客家語支援教師鐘點教師 1 名。(支援教師證、中高級認證或相等證明文件)
3.越南語支援教師鐘點教師 1 名。(支援人員研習證明文件)
4.體育鐘點教師 3 名。(具體育相關證照或教練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5.音樂藝術鐘點教師 1 名。
6.表演藝術鐘點教師 1 名。
7.社會鐘點教師 2 名。
8.自然鐘點教師 2 名。
9.英語鐘點教師 1 名。
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依學校需求情況調整節數及配課,請應聘者註明可教學科目。
五、報名方式:
請上台南市代課人力網登記,且將履歷表 e-mail : zong8886@gmail.com ,亦可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
(一)地址: 721 台南市麻豆區東角里文昌路 18 號
(二)電話: 06-5722145 轉 801
(三)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組黃老師
六、待遇:依實際鐘點核實發給薪資。
七、應徵人員採書面審查經評選錄取後,將以電話通知任用。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您成為本
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