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
二、作品規範:
(一)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規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二)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三)主題內涵: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三、校內收件日期: 114 年 05 月 09 日。
四、注意事項:繳件時報名表(附件 1)貼於作品背後,連同切結書(附件 2)填寫完畢後繳交至學務處生教組。
五、備註:報名表與切結書可自行於實施計畫附件下載列印,或至學務處生教組領取,未盡事宜請參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