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如附件。
二、填寫「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報名資料」如附件。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 9/18(四)。
請於放學前送至璞玉樓 4樓404專科教室或輔導室。
四、校內初選日: 9/19(五)。
校內普通班各類組收件數超過 7件須校內初選。
五、書法作品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無托底無法送件。
六、凡於全市榮獲書法類決賽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六)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現場書寫之作品送全國進行決賽審查,詳如現場書寫簡章(附件 5) 。前揭人員除不可抗力因素函報經本局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現場書寫。未參加現場書寫者或未有現場完整作品書寫事實者,不予送件參加全國決賽,同時取消市賽得獎資格及相關人員獎勵,並追回所頒獎狀。
★請參照比賽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