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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公告 張學望 - 學務處 | 2017-08-04 | 點閱數: 637

臺南市麻豆區麻豆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長期代理教師(留職停薪)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 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2017/07/26 教育局公告編號 108744 。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職缺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試教科目(版本不限)

留職停薪 長期代理四年級導師 1 2 106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年級國語、數學科任選

留職停薪 長期代理三年級導師 1 2 10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年級國語、數學科任選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求調配授課領域及節數,並配合學校活動、團隊指導。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酌予增減。

參、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106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至 106 年 8 月 9 (星期三)

二、方式:公告於

(一)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三)本校網站( https://www.mdes.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第 1 次招考報名日期 106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 至 106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招考報名日期 10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招考報名日期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 721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 4 鄰文昌路 18 號,電話: 06-5722145#802 )。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 1 份、「履歷表」3 份 (含學經歷、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 大小,格式自訂,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 106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方式: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所有繳交資料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本校人事室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 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 同時列為臺南市 106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 2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伍、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陸、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就甄選該科科目,自訂單元範圍。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 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柒、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各分次甄選完畢並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6 時前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6 時前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6 時前

二、錄取報到:

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前 
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6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三、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捌、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 06-5722145 轉 802 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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