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8 年 1 月 4 日科實字第 10802000020 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第 4 點第 7 款規定,評審委員推薦條件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同組同科內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倘貴校有意推薦,請於 108 年 2 月 14 日(星期四)前填寫推薦名單(如附件),並以電子郵寄方式傳至本科承辦人信箱( dxtongjay@gmail.com )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