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市教特(二)字第 1120696428 號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導師特教專業增能及平臺實施計畫,於 112 學年度起實施,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學校現有身心障礙學生所對應之普通班導師。
(二)實施原則:教師以修習實體或線上之特教專業課程為原則。
(三)實施內容:依教育部及本局因應政策及教師需求規劃辦理 之各項特教專業知能研習。
(四)本平臺之檢核分為推薦課程研習與自選課程研習:
1、推薦課程研習:普通班教師所對應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應修習之特教專業推薦課程;如其他單位辦理相關特教專業研習,則額外新增管理介面功能,依實際狀況調整列入推薦課程。
2、自選課程研習:依教育部或本局因應政策需要規劃辦理之各項研習,因應導師所對應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之自選研習課程。
3、以上兩種課程擇一,研習滿 3 小時即可通過認證(以最近 4 年為主)。
附件為研習路徑一覽表,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