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美術類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第 2 次備取生分發名額 :麻豆國中 :七年級新生 1 名,八年級插班生 2 名。
三、檢附第 2 次備取分發名單及備取分發報到須知各 1 份(如附件),請依規定辦理。
教育局公告請參閱以下連結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23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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