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法務部廉政署函發「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補充說明事項乙案。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3日總處培字第1040041784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4年7月27日廉政字第10407011910號函辦理。
二、旨揭彙整表本府前以104年6月22日府人考字第1040528412號函轉知在案,諒達。
三、檢附前揭法務部廉政署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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