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參賽對象
(一)本市所屬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學校為送件單位。
(二)各校由 113 學年度校訂課程(彈性學習課程)計畫至少擇定 1 件提報參賽。
(三)112 及 113 年度已獲選特優、優等之課程計畫者,不得再以同一課程計畫送件。
三、辦理方式
(一)報名及資料上傳期限: 114 年 6 月 2 日星期一至同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止。
(二)請各校完成計畫後附件 2 及相關表件之撰寫,並附上授權書及原課程計畫 C6-1 表件,轉成一份 PDF 檔,上傳至 https://forms.gle/KSEyZAaBF5Y1EafP8 ,詳如附件計畫書伍、注意事項中說明。
(三)詳細徵選計畫,請參照附件。
四、本案聯絡人如下:
(一)大新國小:王建智校長,聯絡電話: 06-5982953 分機 700 ,網路電話: 259001 。
(二)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林藝芳課程督學,聯絡電話: 06-2986202 分機 21 ,網路電話: 99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