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參加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在臺設籍者
2. 在臺就學工作之外籍人士
二、 活動時序:
活動 |
時間 |
網路票選 |
104年8月13日 中午12:00 至104年9月30日 晚上12:00 |
十大經典路線決選結果 |
預計於104年10月底公布 |
票選抽獎得獎名單 |
預計於104年11月公布 |
三、票選方式:進入本活動網站「http://www.top10cycling.tw/」之票選專區,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s://www.absoprtsfun.com/」,點選本活動「十大自行車經典路線徵選」進入網路投票頁面。參加者輸入姓名、性別、國籍、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及E-Mail,通過檢核且尚未投票者即可參加;欲參加本活動抽獎者須再提供連絡電話(或手機)及通訊地址。
四、投我一票:每人可投票一次,一次須選10條路線,送出後不得修改。
五、票數統計:網站首頁將公告即時票數統計,最終票選結果預計於104年10 月底公布。
六、預防灌票機制:凡參加票選者,網站將記錄投票紀錄,預防發生灌票情事。為使網路票選活動進行符合公平、公開及公正之原則,凡參加網路票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本活動辦理單位查證後,認為確有防礙網路票選活動之公平與公正性情事者,辦理單位有權取消其點擊人次,並將以不正常行為投票之相關點擊人次歸零計算,或重新計算點擊人次之投票數。防礙網路票選活動如次:
1.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點擊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以及利用非本活動規定之投票行為進行虛報。
2. 利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投票數。
3. 以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辦理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其它由辦理單位認定有灌票嫌疑之投票數。
七、票選抽獎:欲參加抽獎活動者,若因投票前所輸入資料錯誤、不完整或非真實而導致無法連絡中獎者,本活動辦理單位概不負責。另外,欲參加抽獎者所填寫之連絡電話與通訊地址僅限於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境內,以利日後中獎通知及獎品收件,若中獎者資料不符上述條件,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本活動辦理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八、公佈得獎時間:留下資料欲參加抽獎活動者,將以電腦亂數公平抽獎,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中獎機會相同;中獎名單預計於104年11月公布。
九、抽獎獎品:
1. 中華航空國際線經濟艙來回機票共 6 張
2. 台灣高鐵自行車相關日月潭遊程套票共 15 套
3. 捷安特 Enchant 2 自行車 2 輛
4. GVR 自行車用安全帽 15 頂
5. CLIFF II 進階版通勤安全帽 10 頂
6. 臺灣紀念車衣 10 件
7. ALTO 艾多曬香茅防曬噴霧 20 瓶
8. 台灣鐵路與西武鐵道協定紀念套票 20 套
9. 一卡通電子票證活動客製卡 200 張
10. 十大自行車經典路線紀念水壺 200 個
十.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活動網站公佈為準,如有任何異動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本活動辦理單位享有對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及更改權利。
2. 中獎名單將於2015年11月公告於活動網站。本活動辦理單位主動以E-Mail或電話通知後,中獎者需於一週內以掛號將中獎收據、中獎者身份證影本等辦理單位要求之文件寄回驗證,若因中獎者個人基本資料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或未於期限內寄回者,將視為放棄,即喪失中獎資格,辦理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3. 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未提供正確資訊為無效票,且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闕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資料若與登錄資料不符,或未能在本活動辦理單位指定期間內提出相關資料,辦理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4.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本活動辦理單位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求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其資料絕不作其他用途使用,活動結束後將立即銷毀,敬請安心。
5. 本活動辦理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內多筆異常參與行為、透過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之參與行為或兌領獎項,參加活動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抽獎資格以及獎項,辦理單位除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6. 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獎品或優惠,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或轉售予他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活動辦理單位之因素,致商品獎項必須變動時,辦理單位保留更換為等值獎項之權利。贈品之品質及售後服務等由產品製造商負責,概與辦理單位無涉。獎項實際金額以辦理單位購入當時金額為準,獎項所衍生之費用皆由得獎者自行負擔。獲得機票或遊程套票獎項者,若欲升等、變更或遇旅遊旺季,手續或費用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機票或遊程套票定價以該公司公告為準)。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贈獎屬機會中獎,須辦理扣繳事宜,本活動辦理單位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代為扣繳及申報。若中獎獎品金額超過$20,000(含)以上者,須先自付10%機會中獎稅;非國內居住的個人,不限中獎金額,須先自付20% 機會中獎稅。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本活動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前述法令如有更新或異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8. 活動獎品僅寄送至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境內,若中獎者提供之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資料不符,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本活動辦理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9.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惡意程式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辦理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不符合規範,辦理單位將視為無效票並執行扣票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0. 凡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中獎者不符合或違反者,本活動辦理單位得取消該中獎資格,未盡事宜辦理單位並有權適時修正之。
11. 本活動辦法若有疑義時,悉由本活動辦理單位統一解釋,並保留活動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