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郁梅 - 註冊組 | 2016-03-14 | 點閱數: 8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22460 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3 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 103 年起每年 5 月對國中 3 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 5 月 14 日、 15 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 3 月 10 日至 1

2 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 104 年 12 月 28 日召開之「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cap.ntnu.edu.tw )-「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

捐贈明細專區

雷達回波圖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

校內教職員登入

麻中成績系統

搜尋

校內各項資訊

展開 | 闔起

計數器

今天: 4545
昨天: 330330330
本週: 1328132813281328
本月: 3293329332933293
總計: 979496979496979496979496979496979496
平均: 26826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