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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汪希瑜 - 總務處公告 | 2016-04-02 | 點閱數: 834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第 85540 號公告辦理。

二、 105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原校轉任截止日至105419日止。

 

三、有關105年度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超額學校請於105427(星期三)中午12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二),並傳真至新興國中(FAX2920085,電話:2633171#110),另紙本請於核章後寄送新興國中教務處彙整。

 

四、檢附「本市105年度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一)、「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二)、「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三)、「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四)、「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格式」(附件五)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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