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戶政事務所於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前核發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於改制後仍屬有效,改制後暫不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公告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內政部103年11月13日台內戶字第10312016021號函辦理,並檢附前揭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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