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函復苗栗縣政府所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新進教師前任職於私校托兒所及幼兒園期間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35289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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