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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洪淑芬 - 學務處公告 | 2014-12-19 | 點閱數: 779

1. 請校隊指導老師,在 1 月 10 日前將社團學生名冊回傳給學務處幹事胡秀娥小姐。

2. 請各位導師在110日之前,將(1)日常生活檢核表(2)社團(3)幹部(4)志工服務相關資料,回傳給學務處幹事胡秀娥小姐,以便在學期結束前順利完成資料登錄。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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