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考試院、行政院106年1月10日修正「公務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因公失能、死亡證明書」乙種,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3月13日部退五字第106420254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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